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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升mansion88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评估标准(试行)



一、放心商超


1.以运行规范、经营诚信、质量过硬、服务贴心、价格公允、调处有力为基本指向,遵循放心消费各项标准和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本行业中能起积极示范引领作用。


2.承诺实行不低于七日(含七日)的无理由退货制度,退货商品范围、退货时限、退货条件及退货程序,与其他放心消费承诺内容以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一并或单独展示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销售食品、定制商品、鲜活易腐商品、数字化商品、报刊等特殊商品及提供服务等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3.把好销售商品质量关,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自查自检等管控措施,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规商品、侵权商品、“三无”商品。


4.规范经营服务行为,加强价格自律,公开商品和服务质量真实信息,明码标价,无虚假的宣传、让利、促销和其他商业欺诈行为。


5.重视商品售后服务保障,严格执行商品“三包”及相关规定。


6.健全消费纠纷处理机制,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消费投诉处理,主动自行协商和解消费争议,普通有效消费投诉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结。


二、放心市场


1.以运行规范、经营诚信、质量过硬、服务贴心、价格公允、调处有力为基本指向,遵循放心消费各项标准和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本行业中能起积极示范引领作用。


2.管理机制健全完善。设有放心消费示范市场创建管理协调机构,将放心消费融入经营管理之中,健全市场商品质量管控、经营服务行为规范标准、内外监督制约及经营商家教育培育等制度机制。


3.创建宣传氛围浓厚。市场主要入口、公共场所等醒目位置,通过固定的LED屏幕、灯箱、横幅、公告栏、海报等形式渠道,营造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浓厚宣传氛围。


4.经营商家诚信自律。主体资格合法完整、亮证亮照经营。落实商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规定。不销售假冒伪劣、违规、侵权、“三无”等商品。明码标价,无虚假的宣传、让利、促销和其他商业欺诈行为。


5.示范承诺有效覆盖。承诺无理由退货覆盖达到市场内符合条件商家的80%以上。申报或公布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数达到市场商家总量的30%以上。示范承诺商家经营场所醒目展示示范承诺内容与标识、自觉履行承诺事项。


6.投诉处理便捷快速。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或消费争议快速处理绿色通道,主动和解或快速处理消费投诉,普通有效消费投诉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结。建立并落实消费投诉先行赔付机制或保证金制度。


三、放心网络交易平台


1.以运行规范、经营诚信、质量过硬、服务贴心、价格公允、调处有力为基本指向,遵循放心消费各项标准和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本行业中能起积极示范引领作用。


2.管理机制健全完善。设有放心消费示范网络交易平台创建管理协调机构,将放心消费融入经营管理之中,健全平台商品质量管控、经营服务行为规范标准、内外监督制约及经营网店教育培育等制度机制。


3.创建宣传氛围浓厚。平台主页、服务子页等醒目位置,通过固定版块、弹窗、有奖浏览等形式渠道,营造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浓厚宣传氛围。


4.经营网店诚信自律。主体资格合法完整、亮证亮照经营。落实商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规定。不销售假冒伪劣、违规、侵权、“三无”等商品。明码标价,无虚假的宣传、让利、促销和其他商业欺诈行为。


5.示范承诺有效覆盖。承诺无理由退货覆盖达到平台内符合条件商家的80%以上。申报或公布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数达到平台网店总量的30%以上。示范承诺网店主页上醒目展示示范承诺内容与标识、自觉履行承诺事项。


6.未经消费者同意不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7.投诉处理便捷快速。设立消费维权服务链接或消费争议快速处理绿色通道,主动和解或快速处理消费投诉,普通有效消费投诉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结。建立并落实消费投诉先行赔付机制或保证金制度。


四、放心网店


1.以运行规范、经营诚信、质量过硬、服务贴心、价格公允、调处有力为基本指向,遵循放心消费各项标准和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本行业中能起积极示范引领作用。


2.承诺实行七日以上(不含七日)的无理由退货制度,标识于店铺首页或商品页面醒目位置,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销售食品、定制商品、鲜活易腐商品、数字化商品、报刊等特殊商品及提供服务等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3.把好销售商品质量关,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规商品、侵权商品、“三无”商品。


4.规范经营服务行为,加强价格自律,商品和服务质量真实信息公开透明,明码标价,无虚假的宣传、让利、促销和其他商业欺诈行为。


5.重视商品售后服务保障,严格执行商品“三包”及相关规定。


6.未经消费者同意不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7.健全消费纠纷处理机制,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消费投诉处理,主动自行协商和解消费争议,普通有效消费投诉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结。


五、放心餐饮


1.公示信息可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公示许可证件、量化等级信息、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原料、添加剂、自制饮料配方及火锅底料配方、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姓名、电话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食材安全可溯。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按要求索取并留存相关资料或购物凭证。建立进货台账,采购的乳制品、肉、水产制品、米面、食用油、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建立进货台账,做到来源可溯。


3.操作加工可视。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企业(单位)、养老机构食堂等单位建设“明厨亮灶”,学校食堂建设“透明厨房+互联网”,通过视频监控或玻璃隔断等方式实现后厨关键岗位加工操作过程“公开化”。


4.风险隐患可控。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并落实到位,硬件设施完备,符合餐饮食品加工标准,加工操作过程规范,环境符合清洁厨房标准,餐饮具清洗彻底、消毒规范,存放保管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自评规定,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5.食品安全可感。诚信经营,提供安全的食品,保证消费者饮食安全,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无食品安全投诉发生,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发生。


6.禁食野生动物。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规定,禁止出现加工、制作、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门店内、菜谱中不得出现“野味”、“野生”等字样,不得以各种暗语形式招徕顾客。


六、放心维修


1.以运行规范、经营诚信、质量过硬、服务贴心、价格公允、调处有力为基本指向,遵循放心消费各项标准和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本行业中能起积极示范引领作用。


2.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着装统一、持证上岗,使用制式维修服务凭证,能够提供上门服务。


3.严格落实“四公开”。即公开资质、公开服务收费标准、公开维修服务承诺及顾客须知、公开监管单位及电话;有维修客户电子档案、进销配件凭证、客服电话及专业维修服务品牌。


4.从业人员必须具有与所维修产品相应并经国家或地方政府承认的维修资质证书(证明)。


5.维修过程可视。消费者在客户等候区可以通过视频监控或玻璃隔断等方式实现维修工位操做过程“透明化”。


6.把好配件质量关,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自查自检等管控措施,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规商品、侵权商品、“三无”商品。


7.规范经营服务行为,加强价格自律,公开商品和服务质量真实信息,明码标价,无虚假的宣传、让利、促销和其他商业欺诈行为。


8.健全消费纠纷处理机制,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消费投诉处理,主动自行协商和解消费争议,普通有效消费投诉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结。


9.全省星级服务示范企业应符合本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并按照五星、四星、三星级服务示范企业分别对应省级、市级、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行吸收。


七、放心景区


1.全面落实“一承诺五制度”(“一承诺”,即:诚信经营公开承诺;“五制度”,即:社会评估评价制度、商品和服务质量追溯制度、采购责任追究制度、首问责任制度、赔偿先付制度。


2.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实行明码标价,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及时调整。


3.景区消费维权服务站符合“八个一”要求,即:有一个相对固定的场所、一块标识标志牌、一名以上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一块宣传栏、一部相对固定电话、一台计算机、一本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登记簿、一套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的工作制度。


4.景区餐饮服务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食品从业人员管理规范,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资质,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方便消费者和社会大众监督。


5.景区消费市场秩序良好,无无证照经营、无虚假广告、无合同欺诈、无不正当竞争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


6.景区经营主体作用充分发挥,自觉履行消费纠纷和解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管理、加强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加强消费维权调解,消费投诉和纠纷受理及时,一般消费纠纷不出店门,较大纠纷不出辖区,消费者维权放心。


7.景区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景区禁止出现加工、制作、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景区内的餐饮服务场所不得有“野味”、“野生”等字样,不得以各种暗语形式招揽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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